東風公司2×17年發(fā)生下列有關經濟業(yè)務: (1)購入固定資產支付價款200萬元; (2)購入無形資產支付價款150萬元; (3)購入投資性房地產支付價款250萬元; (4)購人工程物資支付價款50萬元; (5)支付在建工程人員薪酬20萬元; (6)支付專門借款利息費用30萬元,其中資本化利息費用10萬元。不考慮其他因素,則東風公司2×17年度現(xiàn)金流量表中“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支付的現(xiàn)金”項目應列示的金額為()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