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2004年10月8日,甲未經(jīng)其父親乙書面同意,為乙投保了一份人身保險,以丙為受益人,保險期限為2年,保險責任范圍包含被保險人的死亡、疾病死亡。在投保過程中,保險公司業(yè)務(wù)員沒有詢問乙的健康狀況,也沒有對保險條款進行明確的說明。保險合同簽訂后,乙于2005年12月8日因患癌癥死亡。丙向保險公司要求給付保險金,但保險公司認為,經(jīng)查明投保時乙已身患癌癥,故拒絕給付保險金。本案保險合同是否有效?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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