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經常項目項下,金融機構根據境內機構提供的有效憑證和商業(yè)單證為其辦理外匯劃轉手續(xù),但需在外匯局核定的賬戶收支范圍之內。
B.除外匯管理局規(guī)定的情況外,境內機構不得在境內以外幣計價結算,且不同幣種賬戶內的資金不得在無對外支付情況下進行外匯買賣
C.同一境內機構在不同開戶金融機構開立的相同性質經常項目外匯賬戶之間可以相互劃轉外匯資金,由外匯指定銀行直接辦理,不需經外匯局審批。但匯出金融機構必須在匯出憑證備注欄中加注賬戶性質,以供匯入金融機構審核。
D.境內機構在一定范圍內可代其他單位或個人收付,保存或者轉讓外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