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案例分析題】
英明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英明公司2009年至2012年與固定資產有關的業(yè)務資料如下:
(1)2009年11月,英明公司在生產經營期間準備以自營方式建造一條生產線。2009年11月1日購入工程物資,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價款為220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374萬元,發(fā)生保險費78萬元,款項均以銀行存款支付;工程物資已經驗收入庫。
(2)2009年11月15日,英明公司開始以自營方式建造該生產線,當日領用工程物資2278萬元。安裝期間領用生產用原材料,實際成本為100萬元,該原材料未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發(fā)生安裝工人薪酬70萬元;沒有發(fā)生其他相關稅費。
工程建造過程中,由于突降暴雨造成部分工程毀損,毀損部分實際成本為50萬元,未計提在建工程減值準備;可從保險公司取得賠償款10萬元,該賠償款尚未收到。
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前進行負荷聯合試車,領用生產用實際成本為20萬元的原材料一批(未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工程試運轉過程中取得收入40萬元。
(3)2009年12月31日,生產線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當日投入使用。該生產線預計使用年限為6年,預計凈殘值為26萬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4)2010年12月31日,英明公司在對該生產線進行檢查時發(fā)現其發(fā)生減值。該生產線當日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凈額為1500萬元;甲公司預計該生產線在未來4年內每年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200萬元、300萬元、400萬元、600萬元,2015年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以及該生產線使用壽命結束時處置形成的現金流量凈額合計為400萬元。英明公司該項目適用的折現率為5%。已知部分復利現值系數如下:
期數1年2年3年4年5年
5%的復利現值系數0.95240.90700.86380.82270.7835
(5)2011年1月1日,該生產線預計尚可使用年限為5年,預計凈殘值為25.12萬元,仍采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
(6)2012年6月20日,英明公司與丁公司達成協(xié)議,將該固定資產出售給丁公司,售價為2000萬元,增值稅稅率為17%。2012年6月30日,甲公司與丁公司辦理完畢財產移交手續(xù),開出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并收到價款,不考慮其他相關稅費。
要求:
(1)編制與該生產線從開始建造到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時點有關的會計分錄。
(2)計算2010年12月31日該生產線的可收回金額。
(3)判斷2010年12月31日該生產線是否發(fā)生減值,如果發(fā)生減值,編制相應的會計分錄。
(4)編制英明公司2012年6月30日出售該生產線相關的會計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