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第三人已善意取得財產所有權的,轉讓行為發(fā)生在破產申請受理前的,原權利人因財產損失形成的債權,作為普通破產債權清償
B.第三人已善意取得財產所有權的,轉讓行為發(fā)生在破產申請受理后的,因管理人或者相關人員執(zhí)行職務導致原權利人損害產生的債務,作為共益?zhèn)鶆涨鍍?br />
C.第三人未善意取得財產所有權但已經向債務人支付了價款的,對因第三人已支付對價而產生的債務,違法轉讓行為發(fā)生在破產申請受理前的,作為普通破產債權清償
D.第三人未善意取得財產所有權但已經向債務人支付了價款的,對因第三人已支付對價而產生的債務,違法轉讓行為發(fā)生在破產申請受理后的,作為共益?zhèn)鶆涨鍍?/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