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因經營管理不善,無力償還到期債務,該公司的債權人A公司于2008年6月12日向甲公司所在地法院提出破產申請。法院于6月15日通知甲公司,甲公司認為《企業(yè)破產法》不適用于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異議。法院于6月23日裁定受理該破產申請,同時指定B律師事務所作為管理人。管理人對甲公司的財產和債務情況整理如下:(1)甲公司全部資產變現價值5200萬元,其中包括:①用于對工行800萬元貸款提供抵押擔保的辦公樓價值740萬元。②用于對所欠A公司貨款700萬抵押擔保的廠房價值550萬元。③一套加工設備價值90萬元。④丙公司欠付的勞務費15萬元。(2)甲公司全部債務共15800萬元,其中包括:所欠工行貸款800萬元;欠A公司貨款700萬元;欠發(fā)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470萬元;欠交稅款220萬元;欠丙公司貨款15萬元;管理人于8月3日解除甲公司與丁公司的合同,給丁公司造成損失230萬元。(3)乙公司提出,以上資產中價值90萬元的設備是乙公司出租給甲公司的,所有權屬于乙公司,并提供了租賃合同。(4)丙公司提出以貨款抵消欠付甲公司的勞務費。經管理人查明,此前丙公司欠甲公司15萬元的勞務費一直沒有支付。丙公司知道甲公司有大筆到期債務無力清償后,遂向甲公司轉讓15萬元貨物。(5)除上述債務外,還發(fā)生訴訟費80萬元、管理人報酬60萬元、注冊會計師清算費用50萬元、評估費20萬元、為債務人繼續(xù)營業(yè)而應支付的職工工資28萬元。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戊公司有充分證據證明甲公司對戊公司不當得利22萬元,要求返還給戊公司。(6)甲公司注冊資本為1000萬元,但到破產申請受理日,甲公司的某股東尚差200萬元的出資未繳足,在5月10日,債權人郭某就甲公司財產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甲公司的股東及負有監(jiān)督股東履行出資義務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直接向其承擔出資不實的責任。在破產申請受理時,該案件尚未審結。管理人在清理的過程中還發(fā)現,甲公司在1月25日對黃某20萬元的債權進行了清償。已知,甲公司對該20萬元的債務已經以其辦公樓進行了抵押擔保并辦理了抵押登記。管理人因該清償是在破產申請受理前6個月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要求:根據以上事實,并結合法律規(guī)定,回答以下問題:(1)甲公司的破產申請人、法院受理時間、甲公司提出異議的理由、管理人的產生是否合法?并說明理由。(2)甲公司破產前租用乙公司的設備,是否屬于破產財產?應如何處理?(3)丙公司提出以貨款抵消欠付勞務費的要求是否合法?說明理由。(4)甲公司的股東未繳足的出資應如何處理?說明理由。(5)在破產申請受理時,人民法院對于尚未審結的案件應如何處理?說明理由。(6)管理人要求撤銷甲公司對黃某清償20萬元行為的請求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說明理由。(7)哪些屬于破產費用?哪些屬于共益?zhèn)鶆??如何清償??)說明本案的破產清償順序。(9)丁公司可以獲得的清償金額為多少(列出計算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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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問答題

某年3月1日,甲公司就自己不能支付到期債務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人民法院于3月10日裁定受理該公司的破產申請,并指定了破產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對該公司的財產進行了清理,有關清理情況如下。
(1)甲公司資產總額為5600萬元(變現價值)。其中全部廠房變現價值3200萬元,辦公樓變現價值為650萬元;全部機器設備變現價值820萬元。
(2)負債總額為11000萬元。其中①流動負債的情況為:應付職工資180萬元,未交稅金220萬元;以甲公司全部廠房作抵押,向中國工商銀行貸款500萬元;以機器設備作抵押,向中國建設銀行貸款420萬元。②應付賬款包括:第一,應付乙公司到期貨款380萬元。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甲公司支付乙公司欠款及違約金和賠償金等共計405萬元,乙公司申請強制執(zhí)行,人民法院對甲公司辦公樓予以查封。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產申請時,此判決尚未執(zhí)行。第二,應付丙公司到期貨款180萬元,以甲公司機器設備作抵押,已辦理抵押登記。第三,應付丁公司尚未到期貨款200萬元。
(3)甲公司的分公司,至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之日止,賬外資金累計余額為90萬元,被分公司的負責人在上一年度末作為獎金予以私分。
(4)甲公司的股東用于出資的房產在出資時作價600萬元,而當時的實際價值僅為520萬元。
(5)甲公司在破產程序中支付的破產費用為40萬元。管理人在清理的過程中還發(fā)現,甲公司在1月對黃某20萬元的到期債權進行了清償。已知,甲公司對該20萬元的債務已經以其辦公樓進行了抵押擔保并辦理了抵押登記。管理人提出該清償發(fā)生在破產申請受理前6個月,請求人民法院撤銷。3月20日,債權人郭某就甲公司財產向人民法院訴訟,主張甲公司的股東及負有監(jiān)督股東履行出資義務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直接向其承擔出資不實的責任。
要求:根據以上事實,在不考慮債權利息的情況下,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人民法院查封的甲公司的辦公樓可否直接用于償還所欠乙公司的全部貨款?并說明理由。
(2)對甲的分公司私分的財產應如何處置?并說明理由。
(3)甲公司的股東出資不實應如何處理?并說叫理由。
(4)管理人請求撤銷對黃某的清償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說明理由。
(5)人民法院是否會受理債權人郭某的訴訟請求?并說明理由。

2.問答題

北京東方通訊設備有限公司因生產經營不善,長期虧損,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其債權人向東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該人民法院依法通知了東方公司,東方公司無異議。人民法院于2014年1月1日受理破產申請后向東方公司發(fā)出破產裁定書,東方公司在1月5日收到后,于1月15日將公司的財產狀況說明、債務清冊、債權清冊等資料交給法院。
(1)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同時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經過調查,發(fā)現了以下債務人處置財產的情況:①在2012年11月,東方公司贈與山東某商場價值120萬元的轎車一輛;②2013年2月,東方公司提前清償河北昌盛公司的50萬元的貨款債權,該債權于2013年4月1日到期;③2013年8月,東方公司以不合理的低價出售通訊設備給北京的代理商。
(2)管理人還發(fā)現了以下的情況:①2013年10月,東方公司為了逃避債權人的追債,將自己的一臺生產設備轉移到自己的控股公司;②2013年11月,東方公司的前董事曾利用職權動用公司20萬元的流動資金為自己購置房產一處;③2014年1月10日,東方公司償還了對債權人興隆公司的債務10萬元;④東方公司欠宏達公司2012年9月到期貨款60萬元。宏達公司經多次催要無效后,向人民法院起訴,2013年10月2日,人民法院經過二審審理,判決東方公司支付宏達公司欠款及違約金和賠償金等共計100萬元,隨后將東方公司辦公樓予以查封,擬用于抵償宏達公司的債權。人民法院受理東方公司破產申請時,此判決正在執(zhí)行之中。
要求:根據以上事實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回答下列問題。
(1)東方公司處置財產的情況,什么行為應當由管理人申請人民法院撤銷?什么行為不能撤銷?并分別說明理由。
(2)東方公司將自己的生產設備轉移控股公司的行為是否有效?并說明理由。
(3)對于東方公司前董事的行為,管理人應該如何處理?并說明理由。
(4)東方公司對興隆公司的債務的償還是否有效?并說明理由。
(5)對于東方公司與宏達公司訴訟中,人民法院的民事執(zhí)行程序能否繼續(xù)?并說明理由。

3.問答題

宏達貿易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貿易公司")系由甲公司和乙公司分別出資300萬元和200萬元設立,貿易公司實際到位的注冊資本為400萬元,甲公司尚有100萬元出資因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出資期限未到期而沒有完全履行出資義務。貿易公司在經營中因投資決策發(fā)生嚴重失誤,造成重大損失,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向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請破產。人民法院于2014年2月8日受理了該破產申請后,指定了管理人全而接管貿易公司。經審理人民法院于204年2月10日依法宣告貿易公司破產。管理人對貿易公司的相關事項清理如下:
(1)2013年4月20日向A公司無償贈與一批物資,價值30萬元。管理人一直未行使破產撤銷權撤銷該行為,貿易公司的債權人張某(享有10萬元無財產擔保債權)發(fā)現后,以自己的名義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貿易公司的該行為,并要求將追回的財產歸入到貿易公司的財產總額中,A公司得知后,認為張某本身只享有10萬元債權,卻要求行使30萬元無償轉讓財產的撤銷權,因此不應退還財產。
(2)2013年1月24日向B銀行借款100萬元,借款期限為2年。其借款利息截至2014年2月8日為8萬元,其后截至2014年2月10日為8.02萬元。
(3)C公司向D銀行借款100萬元,借款期限1年。貿易公司以其辦公樓為C公司提供抵押擔保,并辦理了抵押登記手續(xù)。借款到期后,C公司未能清償D銀行貸款本金和利息。經貿易公司、C公司和D銀行協(xié)商,貿易公司用于抵押的辦公樓被依法變現,所得價款全部用于償還D銀行,但尚有30萬元的借款本息未能得到清償。
(4)張某于2013年8月11口得知貿易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于2013年8月15日從貿易公司購買一臺設備,價值20萬元,當時未支付貨款,人民法院受理破產案件后,張某欲以該債務抵銷貿易企業(yè)之前曾欠其20萬元有足額財產價值抵押擔保的債權。
(5)E公司向管理人提出取回破產受理前出租給貿易公司的一臺機器設備,經查,該機器設備已在破產受理前滅失,保險公司定損后應賠付100萬元保險金,目前該保險金尚未支付。
(6)破產受理前貿易公司曾與F公司簽訂了買賣合同,約定F公司作為賣方向貿易公司交付一套機器設備,貿易公司支付完全部價款之前,F公司保留該套設備的所有權,合同總價款為100萬元,貿易公司已經支付80萬元,而此時機器設備價值僅為30萬元,管理人決定解除與F公司的合同。
要求:根據以上事實和破產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分析回答下列問題。
(1)貿易公司尚未繳納的出資是否應補繳?并說明理由。
(2)貿易公司向A公司贈與物資的行為是否可以撤銷?并說明理由。
(3)債權人張某行使撤銷權是否合法?A公司欲抗辯的理由是否正確?并分別說明理由。
(4)B銀行享有的破產債權是多少?并說明理由。
(5)D銀行能否將尚未得到清償的30萬元欠款向管理人申報普通債權?并說明理由。
(6)張某的抵銷請求是否合法?并說明理由。
(7)E公司是否有權取回保險金?假設保險金已經支付給貿易公司,應如何處理。并分別說明理由。
(8)管理人決定解除與F公司的合同,雙方的財產應如何返還?假設貿易公司僅支付10萬元的價款,應如何處理?并分別說明理由。

4.問答題

自2014年初以來,A公司出現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情況,2014年7月1日,人民法院經審查裁定受理了A公司的破產申請,并指定了管理人。在該破產案件中,存在下述情況:
(1)A公司欠甲公司貨款100萬元(2014年9月1日到期),甲公司欠A公司修理費100萬元(2014年2月1日到期)。2014年7月4日,甲公司書面通知管理人,主張抵銷各自的債務(通知中未約定異議期)。2014年8月10日,管理人以A公司欠甲公司的貨款尚未到期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甲公司的抵銷無效。
(2)2014年4月1日,A公司和乙公司訂立一份100萬元的買賣合同。根據約定,乙公司將一臺機器設備賣給A公司,交貨日期為4月1日,付款日期為9月1日;在A公司付清全部價款之前,該設備的所有權歸乙公司所有(所有權保留條款)。A公司已經支付貨款60萬元。人民法院裁定受理A公司的破產申請后,管理人決定繼續(xù)履行該買賣合同。
(3)2013年11月,A公司向丙公司租用機床一臺,租期1年,租金已一次性付清。2014年5月,A公司以120萬元的市場價格將該機床售與知情的丁公司,雙方已交貨、付款。丙公司獲悉該機床已被A公司賣給丁公司后,要求丁公司返還該機床,遭丁公司拒絕。
(4)2013年12月,A公司向戊公司租用挖掘機一臺,租期1年,租金已一次性付清。2014年6月5日,該挖掘機因水災受損,獲保險賠償金60萬元。人民法院裁定受理A公司的破產申請時,該保險賠償金已經交付給A公司。戊公司向管理人主張取回60萬元的保險賠償金。
要求:根據上述內容,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根據本題要點(1)所提示的內容,管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時間是否符合企業(yè)破產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管理人以A公司欠甲公司的貨款尚未到期為由提出異議,能否獲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如果人民法院于2014年8月28日駁回了管理人提起的抵銷無效訴訟請求,該抵銷自何時生效?并分別說明理由。
(2)根據本題要點(2)所提示的內容,當乙公司要求管理人及時支付剩余的40萬元價款時,管理人能否以該債務尚未到期為由提出抗辯?如果管理人無正當理由未及時支付40萬元的價款,給乙公司造成損害時,乙公司是否有權主張取回該設備?并分別說明理由。
(3)根據本題要點(3)所提示的內容,丁公司是否有權拒絕丙公司返還該機床的請求?如果丙公司依法追回該機床后,因丁公司已支付對價而產生的債務,應如何處理?并分別說明理由。
(4)根據本題要點(4)所提示的內容,戊公別說明理由。

5.問答題

2014年7月1日,人民法院經審查裁定受理了A公司的破產申請,并指定了管理人。在該破產案件中,存在下述情況:
(1)A公司欠其股東甲公司80萬元的貨款,甲公司欠繳出資80萬元。2014年7月4日,甲公司向管理人主張抵銷各自的債務,管理人提出異議。
(2)2014年4月1日,A公司和乙公司訂立一份100萬元的買賣合同。根據約定,A公司將一臺機器設備賣給乙公司,交貨日期為4月1日,付款日期為9月1日;在乙公司付清全部價款之前,該設備的所有權歸A公司所有(所有權保留條款)。乙公司已經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了貨款60萬元。人民法院裁定受理A公司的破產申請后,管理人決定解除該買賣合同。
(3)2013年11月.A公司向丙公司租用機床一臺,租期1年,租金已一次性付清。2014年5月4日,A公司以120萬元的市場價格將該機床售與丁公司,雙方已交貨、付款。丁公司對A公司無處分權的事實并不知情。丙公司獲悉該機床已被A公司賣給丁公司后,要求丁公司返還該機床,遭丁公司拒絕。
(4)2013年12月,A公司向戊公司租用挖掘機一臺,租期1年,租金已一次性付清。2014年6月5日,該挖掘機因水災受損,獲保險賠償金60萬元。人民法院裁定受理A公司的破產申請時,該保險賠償金尚未交付給A公司。戊公司向管理入主張取回60萬元的保險賠償金。
(5)2013年9月,A公司將自己一輛市場價格為100萬元的小汽車作價68萬元賣給了不知情的庚公司,雙方已交貨、付款。人民法院裁定受理A公司的破產申請后,2014年7月20日,人民法院根據管理人的請求撤銷了該筆交易。庚公司向管理人返還該小汽車之后,對于庚公司已經支付的價款68萬元,管理人提出,只能作為普通破產債權清償。庚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作為共益?zhèn)鶆涨鍍敗?br /> 要求:根據上述內容,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根據本題要點(1)所提示的內容,管理人對甲公司提出的債務抵銷提出異議,能否獲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說明理由。
(2)根據本題要點(2)所提示的內容,管理人是否有權要求乙公司向其返還該設備?當管理人要求乙公司向其交付該設備時,乙公司能否以其不存在“未依約支付價款等情形”提出抗辯?如果乙公司將該設備交付給管理人之后,乙公司已支付價款損失形成的債權應如何處理?并分別說明理由。
(3)根據本題要點(3)所提示的內容,丁公司是否有權拒絕丙公司返還該機床的請求?如果丁公司拒絕了丙公司返還該機床的請求,丙公司因財產損失形成的債權,能否向管理人申報普通破產債權?并分別說明理由。(4)根據本題要點(4)所提示的內容,戊公司是否有權主張取回60萬元的保險賠償金?并說明理由。
(5)根據本題要點(5)所提示的內容,庚公司的訴訟請求能否獲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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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本題要點(2)所提示的內容,管理人是否有權解除該租賃合同?并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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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本題要點(2)所提示的內容,當乙公司要求管理人及時支付剩余的40萬元價款時,管理人能否以該債務尚未到期為由提出抗辯?如果管理人無正當理由未及時支付40萬元的價款,給乙公司造成損害時,乙公司是否有權主張取回該設備?并分別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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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本題要點(4)所提示的內容,戊公司是否有權主張取回60萬元的保險賠償金?如果戊公司不能取回60萬元的保險賠償金,戊公司因財產損失形成的債權,應如何處理?并分別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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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本題要點(3)所提示的內容,丁公司是否有權拒絕丙公司返還該機床的請求?如果丁公司拒絕了丙公司返還該機床的請求,丙公司因財產損失形成的債權,能否向管理人申報普通破產債權?并分別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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