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曹某的行為構成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
B、曹某的行為構成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C、曹某的行為構成違規(guī)運用資金罪
D、曹某的行為不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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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丁某的行為構成貪污罪
B、丁某的行為構成受賄罪
C、丁某的行為構成商業(yè)受賄罪
D、丁某的行為不構成犯罪
A、故意殺人罪既遂
B、故意殺人罪未遂
C、過失致人死亡罪
D、故意傷害罪
A、詐騙罪
B、敲詐勒索罪
C、搶劫罪
D、故意傷害罪
A、保險詐騙罪
B、合同詐騙罪
C、非法經(jīng)營罪
D、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A、甲某構成非法經(jīng)營罪
B、甲某構成生產(chǎn)、銷售假藥罪
C、甲某構成生產(chǎn)、銷售偽劣產(chǎn)品罪
D、甲某構成詐騙罪
A、該公司構成盜竊罪
B、該公司構成破壞電力設備罪
C、該公司構成詐騙罪
D、該公司不構成犯罪,但對直接責任人員按盜竊罪處罰
A、假釋一般有最低實際執(zhí)行期限的限制,但如果有特殊情況的,也可以報請監(jiān)獄部門予以核準
B、假釋僅適用于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不能適用于死刑緩期2年執(zhí)行后被減為無期徒刑的情形
C、犯罪分子被宣告假釋后,若原判決附有剝奪政治權利的,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起算
D、只要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內犯新罪,即使假釋考驗期滿后才發(fā)現(xiàn),也應當撤銷假釋
A、甲在一人對其行兇搶劫但并未危及其生命的情況下用棍棒將其打死
B、乙15周歲,伙同一幫人對出租車司機進行搶劫
C、丙被脅迫參加一個搶劫團伙
D、丁犯盜竊罪后自首且又供出了一批盜竊團伙,成立重大立功
A、從2007年1月12日到2012年1月11日為付某的有期徒刑執(zhí)行期間
B、從2007年1月12日到2011年8月11日期間付某依然享有政治權利
C、從2006年8月12日到2011年8月11日期間付某的政治權利被剝奪
D、從2007年1月12日到2013年8月11日期間付某不享有政治權利
A、甲是乙的司機,一日乙去洽談生意途中連遇紅燈,乙怕遲到,命令甲闖紅燈,結果軋死一人,撞傷兩人
B、在某甲組織的賣淫活動中,乙被其聘為保安,以協(xié)助其組織賣淫活動
C、甲明知乙發(fā)起的邪教組織旨在分裂國家,但甲仍為之提供了大量物質幫助
D、甲是竊車賊,竊得多輛高檔自行車,乙得知后代為銷售
最新試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條第一款規(guī)定:“組織、領導恐怖活動組織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chǎn);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可以并處罰金?!睆慕Y構上看,這一禁止性規(guī)則屬于:()
乘客甲和公交車司機乙發(fā)生爭吵,狠狠地毆打司機乙的頭部,并搶奪方向盤。乙非常氣憤,后乙把車停到路邊,讓客人下來,將車門打開。騎自行車的丙正好經(jīng)過此地,撞上打開的車門而當場身亡。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結合材料二,分析能否追究楊威利行為的刑事責任。
2005年9月,潘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期2年執(zhí)行。2007年6月,潘某因瑣事將鄰居打傷,因故意傷害罪又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關于本案說法正確的是:()
王祖仁的行為構成何罪,并說明理由。
李甲2011年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2015年刑滿出獄。其后,李甲長期沉迷于炒股,其向王乙借的用于炒股的20萬元早已逾期。李甲的遠房表親張丙在丁國有保險公司上班,李甲遂產(chǎn)生騙保險金的念頭。2019年4月,李甲與張丙協(xié)商,準備請王乙將李甲的左臂砍斷后,由張丙辦理保險理賠,獲得理賠金后將分給張丙一部分。此后,李甲先后向張丙所在保險公司投保了數(shù)份意外傷害保險,保額總計達到八十余萬元,被保險人與受益人均為李甲。李甲找到王乙,勸說王乙砍掉他的左臂,用以向保險公司理賠,李甲承諾將從所得的高額保險金中拿出25萬元優(yōu)先償還王乙的本金及利息。王乙在李甲的多次動說下答應李甲的請求,由李甲確定砍胳膊的具體部位,由王乙準備砍刀和塑料袋等工具并尋找作案地點。某日晚8時許,李甲按約定騎摩托車到指定地點,王乙用砍刀將李甲左臂從肩胛骨附近砍斷,之后,王乙將砍下的左臂裝入塑料袋內,攜帶砍刀騎著李甲的摩托車離開現(xiàn)場。李甲在王乙離開后呼救,周圍群眾發(fā)現(xiàn)后報警,將其送往醫(yī)院搶救。李甲向公安機關以及保險公司謊稱自己是被三名陌生男子搶劫時砍斷左臂,以期獲得賠償。一個月后,李甲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由張丙經(jīng)手辦理。未等理賠,公安機關偵破此案。后經(jīng)鑒定,李甲的傷情為重傷,傷殘評定為三級。問題:請結合理論與實務的觀點,分析李甲、王乙、張丙的刑事責任(包括犯罪性質即罪名、犯罪形態(tài)、共同犯罪、數(shù)罪并罰等),簡述相應理由。
間接故意能發(fā)生在()情形中。
李某將辦公室內趙某的錢包盜走,錢包內有少量零錢及信用卡數(shù)張,李某將零錢占為己有后,準備到銀行套取信用卡里的現(xiàn)金。因為趙某及時報案,李某在銀行取款時被抓獲。關于本案,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是:()
李某看到一輛自行車框里有一提包,就乘人不注意時,將包順手拿回家。該包里有300元。李某的行為()。
關于檢察院適用不起訴決定的情形,下列說法正確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