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對挪用公款的行為,應按用途區(qū)分行為的性質與罪數;甲實施了兩個挪用行為,對兩個行為不能綜合評價,甲的行為不成立挪用公款罪
B.甲雖只實施了一個挪用公款行為,但由于既未達到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的數額要求,也未達到挪用公款進行非法活動的數額要求,故不構成挪用公款罪
C.國家工作人員購買股票屬于非法活動,故應認定甲屬于挪用公款1.2萬元進行非法活動,甲的行為成立挪用公款罪
D.可將賭博行為評價為營利活動,認定甲屬于挪用公款1.2萬元進行營利活動,故甲的行為成立挪用公款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