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某機電安裝公司分包承建了黃海醫(yī)院的機電安裝工程,內容包括:變配電所工程、建筑電氣工程、通風與空調工程、給水排水工程和鍋爐安裝工程等。其中變配電所應提前受電為其建筑設備的試運轉等提供條件。分承包合同約定:分承包工程的完工日期應與總體工程同步完工,以便按期啟動整個單位工程的竣工驗收。在施工過程中發(fā)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為使變配電所建設順利開展,該機電安裝公司受業(yè)主委托進行用電申請,并向供電企業(yè)提供用電工程項目批準的文件及有關的用電資料。
事件二:分包公司在變壓器按程序進行檢查完成后,對變壓器采用電加熱法進行了干燥,變配電所工程全部完工受電后,交由業(yè)主方運行管理,隨之提前辦理了竣工驗收手續(xù)。
事件三:在給水排水的隱蔽工程中,監(jiān)理工程師要求將一段未檢驗就隱蔽的地下管線挖開驗收,結果質量符合要求,但分包商對此要求5000元的經濟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