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某酒店工程,建筑面積28700m2,地下1層,地上15層,現(xiàn)澆鋼筋混凝土框架結(jié)構(gòu)。建設單位依法進行招標,投標報價執(zhí)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GB50500—2013。共有甲、乙、丙等8家單位參加了工程投標。經(jīng)過公開開標、評標,最后確定甲施工單位中標。建設單位與甲施工單位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簽訂了施工總承包合同。
合同部分條款約定如下:(1)本工程合同工期549d;(2)本工程采取綜合單價計價模式;(3)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費的措施費包干使用;(4)因建設單位責任引起的工程實體設計變更發(fā)生的費用予以調(diào)整;(5)工程預付款比例為10%。
工程投標及施工過程中,發(fā)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在投標過程中,乙施工單位在自行投標總價基礎上下浮5%進行報價。評標小組經(jīng)認真核算,認為乙施工單位報價中的部分費用不符合《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GB50500--2013中不可作為競爭性費用條款的規(guī)定,給予廢標處理。
事件二:甲施工單位投標報價書情況是:土石方工程量650m3,定額單價人工費8.40元/m3、材料費12.00元/m3、機械費1.60元/m3。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合價為8200萬元,措施費項目清單合價為360萬元,暫列金額為50萬元,其他項目清單合價120萬元,總包服務費為30萬元,企業(yè)管理費15%,利潤為5%,規(guī)費為225.68萬元,稅金為3.41%。
事件三:甲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后,按照《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guī)范》GB/T50326--2006進行了合同管理工作。
事件四:甲施工單位加強對勞務分包單位的日常管理,堅持開展勞務實名制管理工作。
事件五:在基坑施工中,由于正值雨期,施工現(xiàn)場的排水費用比中標的費用超出3萬元。甲施工單位及時向建設單位提出了索賠要求,建設單位不予支持。對此,甲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交了正式的書面索賠報告。
問答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