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背景資料:
某開發(fā)商投資新建一住宅小區(qū)工程,包括住宅樓五幢、會所一幢以及小區(qū)市政管網和道路設施,總建筑面積24000m2。經公開招投標,某施工總承包單位中標,雙方依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簽訂了施工總承包合同。
施工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部分條款如下:(1)合同造價3600萬元,除設計變更、鋼筋與水泥價格變動,及承包合同范圍外的工作內容據實調整外,其他費用均不調整;(2)合同工期306d,自2012年3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工期獎罰標準為2萬元/d。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因鋼筋價格上漲較大,建設單位與施工總承包單位簽訂了《關于鋼筋價格調整的補充協議》,協議價款為60萬元。
事件二:施工總承包單位進場后,建設單位將水電安裝及住宅樓塑鋼窗指定分包給A專業(yè)公司,并指定采用某品牌塑鋼窗。A專業(yè)公司為保證工期,又將塑鋼窗分包給B公司施工。
事件三:2012年3月22日,施工總承包單位在基礎底板施工期間,因連續(xù)降雨發(fā)生了排水費用6萬元。2012年4月5日,某批次國產鋼筋常規(guī)檢測合格,建設單位以保證工程質量為由,要求施工總承包單位還需對該批次鋼筋進行化學成分分析,施工總承包單位委托具備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了檢測,化學成分檢測費用8萬元,檢測結果合格。針對上述問題,施工總承包單位按索賠程序和時限要求,分別提出6萬元排水費用、8萬元檢測費用的索賠。
事件四:監(jiān)理工程師巡視第四層填充墻砌筑施工現場時,發(fā)現所有加氣混凝土砌塊填充墻墻體均直接從結構樓面開始砌筑,砌筑到梁底并間歇7d,再將其補砌擠緊。
事件五:工程竣工驗收后,施工總承包單位于2012年12月28日向建設單位提交了竣工驗收報告,建設單位于2013年1月5日確認驗收通過,并開始辦理工程結算。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O201)由哪些部分組成?并說明事件一中《關于鋼筋價格調整的補充協議》歸屬于合同的哪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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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問答題

背景資料:
某酒店工程,建筑面積28700m2,地下1層,地上15層,現澆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經過公開招標,建設單位與甲施工單位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簽訂了施工總承包合同。
工程施工過程中,發(fā)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某批次框架結構用的鋼筋,施工總承包單位認為與上一批次已批準使用的是同一廠家生產的,沒有進行進場復驗等質量驗證工作,直接投入了使用。
事件二:7月份遇到罕見特大暴雨,導致全場停工,影響總工期10d;8月份又遇到季節(jié)性降雨,導致全場停工,影響總工期3d。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出工期索賠13d。
事件三:在竣工驗收時,建設單位要求對已隱蔽的裝飾基層重新剝離進行復驗,施工單位認為施工過程中已按要求經監(jiān)理工程師驗收合格,故拒絕再次剝離開檢查。經總監(jiān)理工程師調解,停工2d后施工單位同意復驗,復驗結果滿足設計及規(guī)范要求。施工單位上報停工2d、復驗后重新恢復造成工期延誤6d的兩份工期索賠。
事件四:工程完工后進行室內環(huán)境污染物濃度檢測,結果不達標,經整改后再次檢測達到相關要求。

事件四中,室內環(huán)境污染物濃度再次檢測時,應如何取樣?
10.問答題

背景資料:
某酒店工程,建筑面積28700m2,地下1層,地上15層,現澆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經過公開招標,建設單位與甲施工單位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簽訂了施工總承包合同。
工程施工過程中,發(fā)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某批次框架結構用的鋼筋,施工總承包單位認為與上一批次已批準使用的是同一廠家生產的,沒有進行進場復驗等質量驗證工作,直接投入了使用。
事件二:7月份遇到罕見特大暴雨,導致全場停工,影響總工期10d;8月份又遇到季節(jié)性降雨,導致全場停工,影響總工期3d。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出工期索賠13d。
事件三:在竣工驗收時,建設單位要求對已隱蔽的裝飾基層重新剝離進行復驗,施工單位認為施工過程中已按要求經監(jiān)理工程師驗收合格,故拒絕再次剝離開檢查。經總監(jiān)理工程師調解,停工2d后施工單位同意復驗,復驗結果滿足設計及規(guī)范要求。施工單位上報停工2d、復驗后重新恢復造成工期延誤6d的兩份工期索賠。
事件四:工程完工后進行室內環(huán)境污染物濃度檢測,結果不達標,經整改后再次檢測達到相關要求。

事件三中,施工單位不同意再次挖開檢查的做法是否合理?說明理由。并判斷兩份工期索賠是否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