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分水線所包圍的河流或湖泊的地面集水區(qū)和地下集水區(qū)的總和。
上部為河流沖積物,下部為基巖或其他成因類型堆積物構成基座的階地。
人類根據土地的自然特點,按一定的經濟、社會目的,采取一系列生物、技術手段,對土地進行長期性或周期性的經營管理和治理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