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的基本原則,是民法及其經濟基礎的本質和特征的集中體現,是高度抽象的、最一般的民事行為規(guī)范和價值判斷準則。
財產是人們可以支配的有經濟價值的資源和物品,財產關系是人們基于財產的支配和交易而形成的社會關系。
調整自然人或法人之間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體系的總稱。
最新試題
支配權
請求權
自力救濟
絕對權
主權利、從權利
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
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
既得權、期待權
補充責任
平等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