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約的生效時間: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 2.要約的存續(xù)期間; 3.要約法律效力的內容。
1.支付價款; 2.受領標的物; 3.及時檢驗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 4.暫時保管及應急處置拒絕受領的標的物。
1.交付標的物,并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 2.物的瑕疵擔保義務; 3.權利的瑕疵擔保義務; 4.交付有關單證和資料。
最新試題
合同關系消滅的行為屬于()。
出租人的權利包括()。
雙方解除也稱()。
附義務的贈與合同中,受贈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附隨義務的,贈與人有權()贈與合同。
違約責任具有相對性。
債權轉讓的效力可以從()加以說明。
口頭贈與合同當時就發(fā)生效力。
合同不能附條件或者附期限。
因買方致使標的物不能按照約定期限交付的,自違反約定日起承擔風險屬于()。
合同的擔保是為確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