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請赦裁是指宋代對于某些可判可不判處死刑的人犯通過刑部,報中書奏請皇帝裁奪的制度。裁奪結果實際上大都不判處死刑。
最新試題
1913年4月至10月,憲法起草委員會編成并通過了()
春秋時期,正式公布成文法的諸侯國有()
清朝將死刑按秋后是否處決分為()
清代審理滿人訴訟案件的司法機構有()
《秦律十八種》中包括()
清代地方司法機構分為四級,分別為()
關于中國古代法律,以下說法不正確的是:()
三國兩晉南北朝時實行“測罰”審訊的王朝()
宋朝為懲治盜賊,其舉措和專門立法有()
宋初在刑法方面沿用的前代法規(guī)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