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商標設計人
B、商標使用人
C、商標申請人
D、商標標識的制作人
您可能感興趣的試卷
你可能感興趣的試題
A.聯(lián)合商標
B.防御商標
C.集體商標
D.證明商標
A、甲
B、乙
C、甲和乙
D、甲乙協(xié)商確定的一方
A、最先使用
B、最先設計
C、最先申請
D、最先申請和使用
A、由商品自身產生的形狀
B、為獲得技術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狀
C、使商品具有實質性價值的形狀
D、使商品富有美感的形狀
A、以地名為注冊商標,無效
B、原產地名稱不具排他性,任何人可以使用
C、有效
D、只有馳名商標才受保護
最新試題
被告人張某、朱某系江蘇海安人,兩人系夫妻,張某原為案涉專利權人陸某經營的南通恒維化工廠業(yè)務人員,后因故離開該公司。2007年9月25日,張某注冊成立海安縣江源機電公司,生產、銷售鍋爐清灰劑。2011年,江源機電公司因未接受年檢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2008年始,為增加銷售量,張某利用從南通恒維化工廠獲取的產品宣傳冊,委托復印社以南通恒維化工廠的宣傳冊為藍本,僅修改了發(fā)明專利號的字體、顏色、大小、布局,并將專利證書印刷在宣傳冊上(專利權人和部分發(fā)明人作了更改,其他著錄項目信息不變),印刷了江源機電公司宣傳冊2000本。張某還委托當?shù)匾痪W絡公司為其制作江源機電公司網頁。宣傳冊封面及互聯(lián)網網頁中載有的發(fā)明專利號與陸某于1997年4月7日申請的尚處有效期間的爐窯添加劑發(fā)明專利號完全相同。張某在銷售鍋爐清灰劑過程中,在銷售合同中寫明銷售的鍋爐清灰劑是受專利保護的,專利號與陸某的爐窯添加劑發(fā)明專利號完全相同。朱某協(xié)助其銷售,以發(fā)放宣傳冊及通過互聯(lián)網向客戶宣傳推介產品。2012年1月至2013年6月期間,張、朱二人共銷售鍋爐清灰劑65噸,銷售金額共計491750元。上述案件中哪些行為屬于假冒專利罪的假冒他人專利行為?()
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yī)用器材罪侵犯的客體是單一客體,主要是指侵犯了國家對生產、銷售醫(yī)療器械、醫(yī)用衛(wèi)生材料的產品質量的監(jiān)督管理制度。()
在假冒注冊商標罪中,“同一種商品”是指名稱相同的商品以及名稱不同但指同一事物的商品。()
2016年2月起,被告人周某某租賃外省某絲綿廠廠房,雇傭人員生產假冒“恒源祥”“富安娜”等注冊商標且屬偽劣產品的蠶絲被,并對外銷售牟利。被告人周某某作為工廠經營負責人,具體負責聯(lián)絡購入生產所用原材料及聯(lián)系銷售產品,其妻張某甲、妻妹張某乙、其連襟沈某分別負責生產管理、采購原材料及打包裝運侵權產品等環(huán)節(jié)。2018年8月至10月,周某某通過上述制假工廠生產、銷售各類假冒“恒源祥”“富安娜”注冊商標的蠶絲被3012條,銷售金額逾十八萬元,獲利十萬余元。公安人員查獲待銷售的假冒“恒源祥”“富安娜”注冊商標蠶絲被2000條,價值十二萬元,以及大量假冒偽造的“恒源祥”“富安娜”商標標識、合格證、外包裝手提袋等。本案件下列情形哪些屬于情節(jié)嚴重的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的?()
馳名商標的淡化行為,是指在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上使用與馳名商標相同或相似的文字、圖形及其組合行為。()
構成侵犯著作權罪客觀方面不要求以營利為目的。()
生產不符合衛(wèi)生標準的化妝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衛(wèi)生標準的化妝品,涉嫌下列()情形的,應予立案追訴。
對于互聯(lián)網環(huán)境下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應積極探索、創(chuàng)新取證模式,譬如通過公證、制作檢查筆錄、恢復破壞程序等方式進行證據(jù)保全與固定。()
對侵犯知識產權犯罪行為的偵查應當立足于違法性行為和侵權性行為的偵查上。()
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尚未銷售,貨值金額在十萬元以上的,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未遂)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