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買賣 B.房屋建造 C.受遺贈 D.法院判決 E.公用征收
A.當事人違反法律規(guī)定,約定延長訴訟時效期間,人民法院不予認可 B.如果當事人沒有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人民法院可以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guī)定進行裁判 C.當事人在一審期間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在二審期間提出的,基于新的證據能夠證明對方當事人的請求權已過訴訟時效期間的,人民法院予以認可 D.當事人未按規(guī)定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申請再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從第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A.原告或者第三人提供的在舉證期限屆滿后發(fā)現(xiàn)的證據不屬于新證據 B.經合法傳喚,因被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而需要依法缺席判決的,被告提供的證據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 C.在第二審程序中,對當事人依法提供的新的證據,法庭不須進行質證 D.嚴重違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證據材料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 E.當事人應當圍繞證據的關聯(lián)性、合法性和真實性,針對證據有無證明效力以及證明效力大小,進行質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