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平等原則
B.辯論原則
C.處分原則
D.誠實信用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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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有當事人能力
B.須以自己的名義起訴或應訴,進行訴訟活動,是承擔訴訟權利義務的人
C.應當在訴狀之內明確表示
D.能夠在法庭進行辯論
A.訴訟標的屬于同一種類
B.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合并審理
C.經當事人同意
D.共同訴訟人之間存在法律上的牽連
A.公告期間
B.鑒定期間
C.審理當事人提出的管轄權異議期間
D.處理人民法院之間的管轄權爭議期間
A.同級人民檢察院
B.上級人民檢察院
C.最高人民檢察院
D.上級人民法院
E.最高人民法院
A.一審就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作出的裁定
B.當事人上訴請求明顯不能成立的
C.原審裁判認定事實清楚,但是適用法律錯誤的
D.原審合議庭成員應當回避而沒有回避的案件
E.案件爭議標的額非常小,沒有必要開庭審理的
最新試題
下列各項中,屬于仲裁性質的有()。
下列對第三人撤銷之訴裁判效力的表述,正確的是()。
民事訴訟法和刑事訴訟法都是程序法,他們的任務是相同的。()
形成之訴是指原告請求法院運用判決變動已成立或既存的民事法律關系(或民事權益)或者特定的法律事實之訴。
下列關于執(zhí)行行為異議的表述,哪一項是錯誤的?()
下列各項中,屬于民事糾紛解決機制的有()。
下列對移送管轄的表述,正確的是()。
原告訴稱被告將其毆打致傷,下列原告提供的證據,是反證的是()。
當事人的陳述與此前陳述不一致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說明理由,并結合當事人的訴訟能力、證據和案件具體情況進行審查認定。
崔洪與劉麗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經區(qū)法院和市中級法院兩審終審,判決支持崔紅的訴訟請求,責令劉麗將房屋交付給崔某,并且為其辦理房屋過戶手續(xù)。崔洪向區(qū)法院申請執(zhí)行,在執(zhí)行程序中,劉輝提出該房屋系其與劉麗共同共有的,不同意賣給崔洪。區(qū)法院經審查駁回劉輝的異議,劉輝認為市中級法院的判決錯誤損害其民事權益。關于本案的下列表述,哪些選項是不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