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注冊會計師是×公司2017年度財務報表審計業(yè)務項目合伙人。在實施審計工作過程中,A注冊會計師和項目組成員需要編制、復核、利用審計工作底稿。相關情況如下:
(1)項目合伙人要求每個項目組成員編制的工作底稿至少可以使本項目組其他成員在復核時能清楚地了解所實施的程序、獲取的證據(jù)和形成的結論等信息。
(2)在借閱×公司2016年度審計工作底稿時,項目組成員B私下更正了上年由他自己編制的部分工作底稿中存在的錯誤結論。
(3)在編制銷售業(yè)務審計工作底稿時,項目組成員C根據(jù)×公司與其客戶往來頻繁的特點,以客戶的公司名稱作為工作底稿的識別特征。
(4)為展現(xiàn)審計工作的思路和進程,項目組成員D在工作底稿中記錄對相關問題的初步思考和最終結論。
(5)歸整工作底稿時,項目組的助理人員E有選擇地復印并保留了由其他注冊會計師編制的部分工作底稿作為參考資料,以提高自己的業(yè)務能力。
(6)因條件所限,檔案管理員F只保管紙質(zhì)工作底稿。項目合伙人要求項目組成員將審計過程中形成的電子工作底稿轉換成紙質(zhì)工作底稿后交給檔案管理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