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的立法程序如下: (1)提出議案;(2)委員會審議;(3)全院辯論和表決;(4)兩院協(xié)商;(5)總統(tǒng)簽署。
1、任命官吏權; 2、外交上的權限; 3、國防和軍事上的權限; 4、立法上的權限,包括勸告權、否決權和為人立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