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案例分析題】王某長期擔任A公司的業(yè)務主管,在A公司有很大的代理權限。在王某的努力下,A公司生意興隆,新老客戶遍及世界。由于種種原因A公司的董事長無理解雇了王某。在遭解雇一個月后,王某繼續(xù)以A公司的名義從老客戶B公司處騙得貨物,逃之夭夭。B公司要求A公司付款,A公司則以王某假冒公司名義為由拒絕付款。B公司堅持認為在其與王某做生意期間,他并不知王某已被A公司解雇,并且也未收到關于A公司已解雇王某的任何通知,故B公司是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A公司仍應對王某的行為負責。雙方相持不下,對簿公堂。按照代理法原則,A公司是否要為王某的行為負責?

答案: 在本案中,由于B公司對A公司與王之間在交易前已終止代理關系并不知情,故有權要求A公司對王的無權代理行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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