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商貿2015年1月部分經濟業(yè)務如下:
1.接銀行通知,甲單位核定投資額80萬元已存入銀行。
2.接受乙單位以土地使用權作為投資,該項無形資產所確認的價值為40萬元。
3.接受丙單位以某設備投資,賬面原值250000元,確認價值300000元。
4.接受丁單位以某使用過的設備投資,賬面原價23000元,確認價值15000元。
5.從企業(yè)實現的利潤中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74000元
6.企業(yè)按照法定程序,將資本公積70000元和盈余公積30000元轉增資本。
要求:根據上述業(yè)務,編制有關分錄。
A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稅率為17%,某年有關業(yè)務資料如下:
1.1月1日,向銀行借款500萬元,全部用于自建一生產線,借款期限兩年,利率為6%,一次還本付息;
2.用上述借款購入工程用物資價款400萬元,增值稅稅額68萬元,以銀行存款支付,全部用于工程建設;
3.確認工程施工人員工資82萬元
4.用上述借款支付工程測試和驗收費用18萬元
5.年末計提當年長期借款利息;
6.年末,工程完工達到預訂可使用狀態(tài)并交付使用。
7.下年年末,償還長期借款本息。
要求:根據上述業(yè)務,編制會計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