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丁某系漢東省京州市副市長,任職期間涉嫌嚴重貪污賄賂犯罪,在被監(jiān)察機關立案調查前逃匿。漢東省監(jiān)察委報上級監(jiān)察機關決定后,發(fā)布通緝令。后查實,丁某外逃至A國,公安部通過國際刑警組織對丁某發(fā)出紅色國際通報。一年后仍未到案,京州市監(jiān)察委向京州市人民檢察院提出沒收違法所得意見書。京州市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符合沒收條件,向京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沒收違法所得的申請。京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后,于京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告欄內張貼了公告,并直接送達了丁某在京州市居住的女兒丁小某。丁小某申請了參加訴訟,經9個月公告期,京州市中院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京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派了檢察員出庭,并在法庭調查階段就丁某的貪污受賄的犯罪事實出示、宣讀了證據,申請沒收丁某違法所得2000萬元人民幣。丁小某辯稱其中有300萬元系合法所得,不應沒收。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丁小某辯稱的300萬元涉案財產屬于違法所得并未達到“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證明標準,因此判決沒收丁某違法所得1700萬元,駁回了檢察機關沒收300萬的申請。一審判決作出后,丁某居住美國的妻子譚某以在環(huán)游世界未收到沒收公告為由,申請參加訴訟。漢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準許,以二審程序不開庭審理了本案。二審期間,譚某委托了美國Wachtell律師事務所的律師Frank擔任訴訟代理人。經審理,二審法院維持了一審判決。判決生效后,丁某回國投案自首,對沒收提出異議。京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報經漢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批準后,由統一審判組織重新審理了本案。
本案訴訟程序存在哪些違法之處,請說明理由。


你可能感興趣的試題

1.問答題

案情:呂北克與同村村民羅嚴塔素有矛盾。2017年6月,呂北克與羅嚴塔因瑣事爭吵后扭打起來,呂北克的腿被羅嚴塔用鐵鍬砍傷,后各自回家。當天夜里,羅嚴塔失蹤。
一周后,有人在呂北克家附近的枯井里發(fā)現一具尸體,經鑒定系羅嚴塔,死因系頭部鈍器傷。公安機關認為呂北克有重大嫌疑,遂對其予以拘留,并在未取得搜查證的情況下對呂北克家進行搜查,找到并扣押了一把砍柴用的斧子,但上面沒有血跡或人體組織。
呂北克在前兩次接受訊問時,均否認殺害羅嚴塔,但其因腿部傷口潰爛發(fā)炎,向偵查人員提出醫(yī)治申請,偵查人員不予理睬,致其傷情加重,疼痛難忍。在第三次接受訊問時,偵查人員告知其如果承認就予以治療,呂北克不得已承認殺害羅嚴塔。第四次訊問時,公專機關更換了偵查人員,并將訴訟權利和認罪的法律后果告知呂北克,呂北克仍供述殺害羅嚴塔。呂北克的妻子方秋林在三次接受公安機關詢問時,均稱呂北克在被羅嚴塔砍傷后一直在家中養(yǎng)傷,再未出門。后公安機關將方秋林非法拘禁了二十多個小時,方秋林改稱當天夜里呂北克曾單獨出去。

檢察院在審查起訴時,發(fā)現本案存在以刑訊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證據的情形,應如何處理?
2.問答題

案情:呂北克與同村村民羅嚴塔素有矛盾。2017年6月,呂北克與羅嚴塔因瑣事爭吵后扭打起來,呂北克的腿被羅嚴塔用鐵鍬砍傷,后各自回家。當天夜里,羅嚴塔失蹤。
一周后,有人在呂北克家附近的枯井里發(fā)現一具尸體,經鑒定系羅嚴塔,死因系頭部鈍器傷。公安機關認為呂北克有重大嫌疑,遂對其予以拘留,并在未取得搜查證的情況下對呂北克家進行搜查,找到并扣押了一把砍柴用的斧子,但上面沒有血跡或人體組織。
呂北克在前兩次接受訊問時,均否認殺害羅嚴塔,但其因腿部傷口潰爛發(fā)炎,向偵查人員提出醫(yī)治申請,偵查人員不予理睬,致其傷情加重,疼痛難忍。在第三次接受訊問時,偵查人員告知其如果承認就予以治療,呂北克不得已承認殺害羅嚴塔。第四次訊問時,公專機關更換了偵查人員,并將訴訟權利和認罪的法律后果告知呂北克,呂北克仍供述殺害羅嚴塔。呂北克的妻子方秋林在三次接受公安機關詢問時,均稱呂北克在被羅嚴塔砍傷后一直在家中養(yǎng)傷,再未出門。后公安機關將方秋林非法拘禁了二十多個小時,方秋林改稱當天夜里呂北克曾單獨出去。

該案移送審查起訴前,檢察院是否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為什么?
4.問答題

材料一:2017年8月2日,C市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王六、何小三犯販賣毒品罪,向C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在庭審過程中,被告人王六提出,其歸案后被公安人員連續(xù)訊問五天五夜,直至昏睡,公安人員將共拍醒后在訊問筆錄上簽字,其在偵查階段的有罪供述內容不真實。
法庭審查了王六在偵查階段的全部供述。經查,王六歸案后在偵查階段共有六次供述,第一、第二次未供認販賣毒品的行為,第三次供述最為詳細。在該次供述中,王六供認了與上家大劉聯系購買2400粒麻古,自己先前往與大劉交易,中途安排妻子丁四集毒資交給何小三,指使何小三送來毒資89800元并拿走5000粒麻古出售給下家陳小六,見何小三被抓捕即逃離現場。王六在第四、第五、第六次供述時推翻原有供述,辯稱未參與販賣毒品。
材料二:法庭重點審查了王六第三次供述的背景情況。該份供述時間起于2017年3月28日21時7分,止于同日23時26分;訊問地點在C市L縣看守所三樓。經實地察看,該訊問地點并非正式訊問室,中間沒有隔離設施。同時,王六的提訊證記載,王六于2017年3月26日17時被押解出看守所,于同年3月29日3時還押,持續(xù)時間為兩天三夜58小時(中途沒有送回看守所關押監(jiān)室),而王六第三次供述正是形成于這段時間。
第三份供述中注明了對該次訊問進行了同步錄音錄像。法庭要求公訴機關提供了第三次審訊王六時的同步錄音錄像。經查,第三次訊問筆錄記載訊問時長2小時9分,而同步錄音錄像資料僅持續(xù)12分10秒。法庭播放了該錄音錄像,發(fā)現錄音錄像的內容僅為偵查人員向王六宣讀訊間筆錄,不能反映訊問過程。并且錄像中反映王六有一定疲倦表情。
法庭審查了公訴機關提交的證明取證合法性的材料。偵查機關作出說明,稱訊問期間給王六留有足夠休息時間,沒有刑訊逼供等非法行為。因錄音錄像設備只能錄制十多分鐘,因此未能全程錄音承像。除此之外,公訴機關未提請法庭通知偵查人員出庭作證,也未提交其他證明材料。
問題:

請結合本案,談談對我國非法證據排除規(guī)則中證明標準的理解。
5.問答題

材料一:2017年8月2日,C市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王六、何小三犯販賣毒品罪,向C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在庭審過程中,被告人王六提出,其歸案后被公安人員連續(xù)訊問五天五夜,直至昏睡,公安人員將共拍醒后在訊問筆錄上簽字,其在偵查階段的有罪供述內容不真實。
法庭審查了王六在偵查階段的全部供述。經查,王六歸案后在偵查階段共有六次供述,第一、第二次未供認販賣毒品的行為,第三次供述最為詳細。在該次供述中,王六供認了與上家大劉聯系購買2400粒麻古,自己先前往與大劉交易,中途安排妻子丁四集毒資交給何小三,指使何小三送來毒資89800元并拿走5000粒麻古出售給下家陳小六,見何小三被抓捕即逃離現場。王六在第四、第五、第六次供述時推翻原有供述,辯稱未參與販賣毒品。
材料二:法庭重點審查了王六第三次供述的背景情況。該份供述時間起于2017年3月28日21時7分,止于同日23時26分;訊問地點在C市L縣看守所三樓。經實地察看,該訊問地點并非正式訊問室,中間沒有隔離設施。同時,王六的提訊證記載,王六于2017年3月26日17時被押解出看守所,于同年3月29日3時還押,持續(xù)時間為兩天三夜58小時(中途沒有送回看守所關押監(jiān)室),而王六第三次供述正是形成于這段時間。
第三份供述中注明了對該次訊問進行了同步錄音錄像。法庭要求公訴機關提供了第三次審訊王六時的同步錄音錄像。經查,第三次訊問筆錄記載訊問時長2小時9分,而同步錄音錄像資料僅持續(xù)12分10秒。法庭播放了該錄音錄像,發(fā)現錄音錄像的內容僅為偵查人員向王六宣讀訊間筆錄,不能反映訊問過程。并且錄像中反映王六有一定疲倦表情。
法庭審查了公訴機關提交的證明取證合法性的材料。偵查機關作出說明,稱訊問期間給王六留有足夠休息時間,沒有刑訊逼供等非法行為。因錄音錄像設備只能錄制十多分鐘,因此未能全程錄音承像。除此之外,公訴機關未提請法庭通知偵查人員出庭作證,也未提交其他證明材料。
問題:

對于王六的第三次供述,法院是否應當排除?為什么?

最新試題

甲公司生產的空氣凈化器在某網絡平臺上銷售,產品銷售網頁上顯示技術先進、功能強大,且價格遠低于市場同類產品,因此銷量非常好。一段時間后,陸續(xù)有消費者發(fā)現該款空氣凈化器釋放出有毒有害物質,導致身體出現異常,20多個消費者商量一起向甲公司所在地的A法院起訴要求賠償。以下表述正確的是:()

題型:單項選擇題

李某系K市一養(yǎng)豬場老板,因其養(yǎng)殖場未依法辦理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登記表的備案,便動工建設、開始養(yǎng)豬,被K市環(huán)境保護局處以4萬元罰款。李某不服,準備提起行政復議;并請托朋友找到K市政府工作人員張某,私下給張某2萬元,希望其可以在幫忙走動,在行政復議中撤銷對其處罰。張某收下了李某的錢,但復議維持了對其的處罰。李某心生不滿,6月2日將張某約至其車上理論。當晚張某失蹤,家人報案,6月4日張某尸體被發(fā)現在離張某家不遠處的河邊。偵查機關排查線索中,得知李某與張某近期發(fā)生矛盾,6月5日對李某立案偵查。后K市檢察院以李某故意殺人罪提起公訴,并提供如下證據:1.李某的供述:“2號我把張某約到車上,我在駕駛位,他坐在副駕駛,我問他要給他的2萬元,他不給,說雖然沒有辦成,但是他到處幫我問人,這個錢算他的辛苦費。不僅如此,他還問我接著要錢,說不然的話,就繼續(xù)讓環(huán)保局的去想辦法查我。我越聽越生氣,表面上答應他,說要去后備箱取下錢,實際上我到后備箱拿了養(yǎng)豬場的套豬器,然后從后排座位把他勒死在了副駕駛上。然后我開車到了河邊,把他尸體扔進去。2.洗車店員工丁一的證言:6月3號一大早李某就來洗車了,并且車外部很干凈,只是讓我們使勁沖洗副駕駛。我們覺得很奇怪,懷疑是不是昨天半夜在車里有兇殺,在清洗現場。3.飯店服務員大可的證言:6月2日中午,李某和張某來飯店吃飯,兩個人喝了兩斤多白酒,明顯喝高了,走路搖搖晃晃。4.偵查人員在李某養(yǎng)豬場搜查所得的一把套豬器,但由于疏忽未附提取筆錄。5.法醫(yī)死亡鑒定:張某系機械性窒息導致的死亡,因尸體浸泡較久,無法判斷具體致死方式,不排除溺亡或被人縊頸的可能。在庭審中,李某翻供并提出其口供是遭受非法取證所得,事實上在其與張某在車上理論后,張某答應歸還李某私下送給的2萬元,于是二人重歸于好,李某還請張某至飯店共同吃飯、飲酒,張某還戲稱“買賣不成仁義在”。飯后李某提出送張某回家,張某提出自己離家不遠,想走回去,到河邊散散步醒醒酒。于是二人在飯店分開,各自回家。李某自己開車回家,途中因飲酒過量而嘔吐在副駕駛上,所以才前往洗車。李某向法院陳述了偵查人員趙某于6月6日對其訊問時的非法取證過程,趙某表示,如若李某不承認犯罪,便將其第二天要參加高考的兒子一并抓起來。李某辯護人申請排除非法證據。人民檢察院播放了訊問李某時的全程錄像,但錄像只有畫面沒有聲音。人民法院認為取證手段合法性存疑,確有必要通知該案偵查人員出庭,但偵查人員以有公務在身為由,并未到庭,提供了其本人簽名、公安局蓋章的情況說明。請根據現有證據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分析法院應當如何做出判決?

題型:問答題

牛某與廣袤公司簽訂合同,廣袤公司為牛某裝修房屋,后因合同糾紛牛某將廣袤公司訴至法院,法院追加提供裝修設計方案的設計師敬某為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在法院的主持下,牛某和廣袤公司達成調解協議,協議中確定敬某應承擔一定責任,法院根據調解協議內容制作了調解書。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題型:單項選擇題

下列關于期間的說法錯誤的是:()

題型:單項選擇題

本案當中的呼氣式酒精檢測單屬于何種證據?人民法院可否直接將其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題型:問答題

下列關于《刑事訴訟法》基本原則的說法正確的是:()

題型:單項選擇題

關于不予追究刑事責任處理方式,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是:()

題型:多項選擇題

甲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刑事拘留,下列符合刑事拘留程序的是:()

題型:多項選擇題

關于暫予監(jiān)外執(zhí)行的說法正確的是:()

題型:多項選擇題

B市監(jiān)察委將李某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若B市檢察院應當如何對李某采取強制措施?

題型:問答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