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編制甲公司在2009年1月1日取得乙公司80%股權的會計分錄(為了簡化核算,轉出固定資產不需通過"固定資產清理"科目)。 (2)編制甲公司在乙公司宣告分派2008年度現金股利時的會計分錄。 (3)編制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分派的2008年度現金股利的會計分錄。 (4)對甲公司在乙公司2009年度發(fā)生的虧損進行會計處理。 (5)編制甲公司換入庫存商品的會計分錄。(會計分錄中的金額以萬元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