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某帶著才出生l00天的兒子到某攝影社拍攝百天照片。為了保證效果,攝影師為其拍攝了兩張照片。當張某去取照片時,該攝影社只交給張某其中一張底片和照片,告訴他另一張由于底片不好,所以沒有沖洗。但是3個月后,當張某路過該攝影社時,卻發(fā)現其櫥窗里掛著兒子的照片。張某立即找到攝影社,認為在未經其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將兒子照片掛出,侵犯了兒子的肖像權,要求攝影社取下照片并歸還底片。但攝影社卻說,照片是我們拍攝的,是我們的作品,我們有權展示。同年ll月,張某在某攝影作品展覽上又看到了兒子的照片。于是,張某再次找到該攝影社,問其是不是他們向展會提供的,攝影社承認是他們提供的,但認為自己并未侵犯張某及其兒子的權利。雙方爭持不下,張某向法院提起訴訟。
請結合相關的法律對上述事件進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