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guó)殘疾人證》的視力、聽力、肢體精神等殘疾人; 2)具有師市常住戶口; 3)享受低保的貧困殘疾人。
每月120元,按季度發(fā)放。
享受“低保”后生活仍然困難的殘疾人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