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董事會作出決議,確定新股的具體發(fā)行價格
B.如公司決定此次發(fā)行股票,僅針對公司的發(fā)起人股東199人發(fā)行,雖然公司在1年前已經(jīng)針對發(fā)起人股東發(fā)行過一次股票,但此次發(fā)行為不公開發(fā)行
C.該公司應當連續(xù)3年持續(xù)盈利,財務狀況良好
D.公司募得股款后,經(jīng)過股東大會的決議,調整了原來招股說明書中所列的資金用途,該行為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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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國有獨資公司
B.證券公司
C.保險公司
D.商業(yè)銀行
A.甲應當辦理權屬變更登記,自實際交付時享有股東權益。乙也自實際交付時享有股東權益
B.公司根據(jù)章程或股東會決議可以對丙丁的股東權益進行限制
C.經(jīng)公司催告依然不返還,公司可以股東會決議解除丁的股東資格
D.經(jīng)公司催告依然不繳納,公司董事會可以依據(jù)公司章程解除丙的股東資格
A.發(fā)起人甲以價值300萬元的機器設備出資,但后來查明該機器價值200萬元,公司成立后,甲應當補足該差額,且甲、乙、丙和丁、戊應當對該筆出資差額對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B.發(fā)起人乙在履行公司設立職責時造成庚的損失,應向庚支付5萬元賠償金,公司成立后,庚有權向乙、也有權向公司主張該筆費用的賠償責任
C.發(fā)起人乙必須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D.發(fā)起人丙在章程中登記的出資100萬元在公司成立1年后仍未到位,大天公司欲予以追繳,才發(fā)現(xiàn)丙的資產已經(jīng)無法繳清該出資,則大天公司有權主張甲、乙、丙以及張三、李四、王五對該筆出資承擔連帶補繳責任
A.該債務應以深圳主營機構以及德勝公司在薩摩國的總部和分支機構的全部財產來清償
B.如果該筆債務是由于凱旋公司的控股股東郭凱敏先生濫用股東權利所致,由此導致德勝公司難以清償該筆債務,則櫻花公司有權主張郭凱敏與德勝公司一起對該筆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而德勝公司也可以主張郭凱敏對其承擔賠償責任
C.如果該債務是由于凱旋公司違背市場規(guī)律的決策失誤所導致的,則櫻花公司有權主張凱旋公司與德勝公司一起對其承擔連帶責任
D.如凱旋公司難以清償?shù)狡趥鶆?,瀕臨破產,則債權人櫻花公司可以請求法院強制執(zhí)行凱旋投入德勝公司的財產以及在德勝公司享有的股權
A.甲公司分紅之時,張石和王明關于分紅發(fā)生爭議,法院應支持張石
B.王明將股權轉讓給不知情的趙傳,趙傳可以基于善意取得獲得股權
C.張石出資不實,債權人可要求王明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shù)牟糠衷趶埵鲑Y不實的本息范圍內承擔補充責任
D.張石與王明之間發(fā)生激烈沖突,張石在征得公司董事會的同意后,有權請求公司變更股東為自己
最新試題
丙公司董事會對張某提案的處理是否符合法律規(guī)定?為什么?
如法院作出解散判決,但李某拒不配合清算,且丟失了公司財務資料,無法進行清算,損害了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債權人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為什么?
綠如藍股份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對于其收購股份,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張三、李四、王五三人各出資10萬元,成立了鐵三角有限責任公司。張三交付5萬元出資后,剩余的5萬元遲遲不繳納。后來李四在沒有通知張三的情況下,將自己的全部股權轉讓給王五。張三其實只是名義股東,實際出資人為馬二。下列說法錯誤的是:()
甲、乙、丙、丁、戊五人關于公司前五年利潤分配的約定是否有效?為什么?
三秋葉公司的章程中關于“人走股留”的規(guī)定,是否違反《公司法》?為什么?
法院是否應當支持周某的主張?為什么?
林峰、亮劍、地主、陸仁四人合資欲設立北國有限責任公司,各自按0.5%、50.5%、40%、9%比例出資。林峰和其妻正在鬧離婚,為避免糾紛,遂與其弟林曉峰商定,由林曉峰出面與亮劍、地主、陸仁設立公司,但出資與相應的投資權益歸林峰。下列說法錯誤的是:()
甲、乙、丙、丁四人成立了一家外貿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其中公司章程約定公司存續(xù)期間是2011年4月21日至2016年4月21日。后來甲和乙、丙、丁鬧翻了,萌生了退出公司的想法,2016年3月1日,甲要將自己的股權轉讓給王某,乙、丙同意,丁反對,但是乙、丙的股權總額只占公司股權總額的20%,最終股權轉讓沒轉成。2016年4月21日,乙、丙、丁決定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繼續(xù)存續(xù),但是甲不忍心看見公司消滅,又不想和乙、丙、丁共同經(jīng)營該公司,所以在股東會上投了棄權票,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2018年8月召開的公司股東會會議是否有瑕疵,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