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市公安機關偵查人員舒某、劉某在偵查一起團伙搶劫案的過程中,對犯罪嫌疑人董某刑訊逼供,直接導致董某死亡,被依法逮捕。J市人民檢察院在偵查該案期間,發(fā)現(xiàn)舒某、劉某還曾對證人高某使用暴力手段逼取證言,于是決定對兩案合并偵查。偵查終結后,J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經(jīng)開庭審理,市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舒某有期徒刑12年,以暴力取證罪判處舒某有期徒刑3年,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13年;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5年,以暴力取證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2年,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6年。一審判決宣告后,劉某不上訴,舒某以一審定性不準、量刑過重為理由提出上訴,市人民檢察院以一審對舒某的量刑過輕為理由提出抗訴。請回答問題。
A、對舒某可以判處比原判刑罰更重的刑罰
B、對劉某可以判處比原判刑罰更重的刑罰
C、對舒某不得判處比原判刑罰更重的刑罰
D、對劉某不得判處比原判刑罰更重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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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市公安機關偵查人員舒某、劉某在偵查一起團伙搶劫案的過程中,對犯罪嫌疑人董某刑訊逼供,直接導致董某死亡,被依法逮捕。J市人民檢察院在偵查該案期間,發(fā)現(xiàn)舒某、劉某還曾對證人高某使用暴力手段逼取證言,于是決定對兩案合并偵查。偵查終結后,J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經(jīng)開庭審理,市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舒某有期徒刑12年,以暴力取證罪判處舒某有期徒刑3年,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13年;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5年,以暴力取證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2年,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6年。一審判決宣告后,劉某不上訴,舒某以一審定性不準、量刑過重為理由提出上訴,市人民檢察院以一審對舒某的量刑過輕為理由提出抗訴。請回答問題。
A、只按照前一個罪計算偵查羈押期限
B、自前一個罪的偵查羈押期限屆滿之日的第二日起計算新發(fā)現(xiàn)罪的偵查羈押期限
C、按照數(shù)罪中最重的罪計算偵查羈押期限
D、自發(fā)現(xiàn)對證人使用暴力手段逼取證言的犯罪之日起,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
J市公安機關偵查人員舒某、劉某在偵查一起團伙搶劫案的過程中,對犯罪嫌疑人董某刑訊逼供,直接導致董某死亡,被依法逮捕。J市人民檢察院在偵查該案期間,發(fā)現(xiàn)舒某、劉某還曾對證人高某使用暴力手段逼取證言,于是決定對兩案合并偵查。偵查終結后,J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經(jīng)開庭審理,市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舒某有期徒刑12年,以暴力取證罪判處舒某有期徒刑3年,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13年;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5年,以暴力取證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2年,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6年。一審判決宣告后,劉某不上訴,舒某以一審定性不準、量刑過重為理由提出上訴,市人民檢察院以一審對舒某的量刑過輕為理由提出抗訴。請回答問題。
A、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B、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鑒定材料
C、經(jīng)證人同意,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
D、對人民檢察院侵犯犯罪嫌疑人人身權利和人身侮辱的行為進行控告
A、應當停止執(zhí)行
B、應當保留本院的意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執(zhí)行命令執(zhí)行死刑
C、應當立即報告最高人民法院
D、如果經(jīng)審查判決沒有錯誤,那么,應當根據(jù)原執(zhí)行命令繼續(xù)執(zhí)行死刑
A、應當停止執(zhí)行死刑
B、嚴某生產(chǎn)后,應當報最高人民法院再簽發(fā)命令才能執(zhí)行死刑
C、嚴某生產(chǎn)后,因為哺乳自己的嬰兒,可以對其暫予監(jiān)外執(zhí)行
D、嚴某的哺乳期后,應當報最高人民法院再簽發(fā)命令才能執(zhí)行死刑
A、二者都可以由各級人民檢察院提起
B、二者都是由提起抗訴的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提起抗訴
C、二者都可以由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指令抗訴
D、二者的對象都是抗訴機關認為確有錯誤的判決、裁定
最新試題
丁某系漢東省京州市副市長,任職期間涉嫌嚴重貪污賄賂犯罪,在被監(jiān)察機關立案調查前逃匿。漢東省監(jiān)察委報上級監(jiān)察機關決定后,發(fā)布通緝令。后查實,丁某外逃至A國,公安部通過國際刑警組織對丁某發(fā)出紅色國際通報。一年后仍未到案,京州市監(jiān)察委向京州市人民檢察院提出沒收違法所得意見書。京州市人民檢察院經(jīng)審查,認為符合沒收條件,向京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沒收違法所得的申請。京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后,于京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告欄內張貼了公告,并直接送達了丁某在京州市居住的女兒丁小某。丁小某申請了參加訴訟,經(jīng)9個月公告期,京州市中院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京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派了檢察員出庭,并在法庭調查階段就丁某的貪污受賄的犯罪事實出示、宣讀了證據(jù),申請沒收丁某違法所得2000萬元人民幣。丁小某辯稱其中有300萬元系合法所得,不應沒收。人民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丁小某辯稱的300萬元涉案財產(chǎn)屬于違法所得并未達到“案件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的證明標準,因此判決沒收丁某違法所得1700萬元,駁回了檢察機關沒收300萬的申請。一審判決作出后,丁某居住美國的妻子譚某以在環(huán)游世界未收到?jīng)]收公告為由,申請參加訴訟。漢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準許,以二審程序不開庭審理了本案。二審期間,譚某委托了美國Wachtell律師事務所的律師Frank擔任訴訟代理人。經(jīng)審理,二審法院維持了一審判決。判決生效后,丁某回國投案自首,對沒收提出異議。京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報經(jīng)漢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批準后,由統(tǒng)一審判組織重新審理了本案。本案訴訟程序存在哪些違法之處,請說明理由。
若B市檢察院認為李某涉嫌犯罪案件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應如何處理?監(jiān)察機關有何種制約、救濟方式?
該案移送審查起訴前,檢察院是否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為什么?
本案當中的呼氣式酒精檢測單屬于何種證據(jù)?人民法院可否直接將其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jù)。
刑事訴訟法既具有保障刑法正確實施的工具價值,也有補充和監(jiān)督制約刑法的獨立價值。下列體現(xiàn)了刑事訴訟法獨立價值的是?()
甲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刑事拘留,下列符合刑事拘留程序的是:()
蔡甲與妻子王某離婚。蔡甲為多分得財產(chǎn),遂找其五叔蔡乙商議,虛構向蔡乙借款12萬元用于購房的債務,寫下“蔡甲今借到蔡乙人民幣拾貳萬元整用于買房(兩年內還清)”的虛假借條。蔡乙遂持該借條訴至法院,要求蔡甲還本付息。后法院判決蔡甲償還蔡乙借款本息,致使王某在離婚時少分得6.1萬元。關于本案的說法正確的是:()
B市監(jiān)察委將李某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若B市檢察院應當如何對李某采取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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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涉嫌搶劫罪被逮捕,在偵查過程中,甲希望委托辯護人。關于本案,下列說法正確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