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標準預算審核法
B.篩選審查法
C.利用手冊審查法
D.分解對比審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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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分組計算審查法
B.對比法
C.全面審查法
D.篩選法
A.審查工程量
B.審查預算單價套用
C.審查其他有關費用
D.審查材料代用是否合理
A.直接套用預算定額子目及其單價
B.近似套用預算定額子目及其單價
C.換算套用預算定額子目及其單價
D.套用補充預算定額子目及其單價
A.措施費
B.規(guī)費
C.稅金
D.風險費用
A.①②④③⑦⑥⑧⑤
B.②①④③⑦⑧⑥⑤
C.①②⑤④③⑦⑥⑧
D.②①④③⑦⑥⑧⑤
A.施工圖紙及說明書
B.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
C.工程量計算規(guī)則
D.招標文件
A.綜合單價法
B.實物量法
C.工料單價法
D.清單計價法
A.檢驗設計的經濟合理性
B.測算標底
C.測算造價指數(shù)
D.擬定降低成本措施
A.補充單位估價表
B.主要設備材料數(shù)量及價格表
C.工程量計算書
D.工、料、機分析表
A.30
B.34
C.150
D.170
最新試題
《建筑物防雷設計規(guī)范》GB50057-2010第4.4.3條為強制性條文,該條文規(guī)定專設引下線不應少于兩根,“專設”即指專門敷設,區(qū)別于建筑物的金屬體,請問具體怎么執(zhí)行?是否可優(yōu)先執(zhí)行第4.4.5條和第5.3.8條的規(guī)定?
對于強制性條文,在說明中是正確的,而后面與其對應的設計內容是錯誤的,請問,是否按違反強條處理?反之,是否可按設計深度處理?
在《江蘇省綠色建筑評價標準》DGJ32/TJ76-2009第5.2節(jié):節(jié)能與能源利用的控制項中,第5.2.4條與第5.2.7條所述條文要求相矛盾,應執(zhí)行哪一條?
公共建筑節(jié)能設計標準(DGJ32/J96-2010)第9.5.1條:采用集中空調方式的建筑物應設置建筑設備管理系統(tǒng)。什么是集中空調方式的建筑物?VRV算嗎?另外是否不管建筑面積大小,只要是集中空調方式的建筑物都要設置?
《建筑物防雷設計規(guī)范》GB50057-2010第4.5.4條第3款規(guī)定,在配電箱內應在開關的電源側裝設SPD,舊規(guī)范為宜,新規(guī)范要求更嚴格,那么,此類配電箱若為雙電源進線,是否必須裝設兩臺SPD?
哪些建筑物屬于人員密集的建筑。
根據(jù)新版防雷規(guī)范GB50057-2010第5.3.8條,當利用鋼柱或鋼筋混凝土柱內的鋼筋作為引下線時,是應當把所有垂直支柱作為引下線還是只要滿足專設引下線的間距要求即可?(《建筑電氣》雜志2012第一期P13林維勇的回答中好像要把每根柱子作為引下線)
根據(jù)省廳蘇建函科(2011)25號文“關于加強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實施能耗監(jiān)測工作的通知”,設計單位對于新建、改建(擴建)的機關辦公建筑(5000㎡以上)和大型公共建筑(20000㎡及以上)進行設計時必須按照“公共建筑能耗監(jiān)測系統(tǒng)技術規(guī)程”的要求進行能耗監(jiān)測系統(tǒng)設計,達到“江蘇省新建公共建筑能耗監(jiān)測系統(tǒng)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guī)定”,而施工圖審查機構進行建筑節(jié)能專項審查時對沒有設計或設計深度達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得通過,然而從前一段實際中看,上述要求遠未實現(xiàn),設計院均未按要求進行該項設計,而設計深度更無從談起,審圖機構也難以按該通知實施,工作中應如何把握,請明確。
《建筑物防雷設計規(guī)范》GB50057-2010第3.0.3條第9款規(guī)定的人員密集場所,在實際操作時很難把握,例如:一幢建筑物的一至三層為商業(yè),四至十層為辦公,屬于綜合樓,是否按人員密集場所考慮?是否能與有關部門一起制定一個切實可行的措施,對各類建筑物的面積、人數(shù)等有一個量化指標,以便更好地執(zhí)行規(guī)范。
GB50057-2010第5.3.8條中“當其垂直支柱均起到引下線作用時”……(1)這里講的垂直支柱是指位于建筑物四周的所有柱子?還是包括位于建筑物四周和建筑物內的所有柱子?(2)如果問題一的答案是指包括建筑物四周和建筑物內的所有柱子均作引下線時,建筑物內的柱子上端不一定剛好有屋面接閃器網格,該柱內鋼筋(引下線)又如何與接閃網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