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永安運輸公司負責為振邦物資公司運輸貨物。從2003年5月到2004年4月,產(chǎn)生運雜費35萬余元,振邦公司已支付28萬元,尚欠7.8萬元。永安運輸公司多次向振邦公司催要一直無果,于2004年9月向某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振邦公司支付剩余運雜費。受訴法院經(jīng)審理,判決被告清償原告運雜費3.5萬元。原告永安運輸公司不服該縣人民法院的判決,向二審法院提起上訴。二審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了本案。經(jīng)審理,二審人民法院認為原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永安公司仍不服,向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高級人民法院經(jīng)過復查認為原一審、二審判決確有錯誤,于是裁定撤銷原判決,將案件發(fā)回原一審人民法院重審。原一審人民法院決定仍由原合議庭組成人員審理本案。本案中再審人民法院能否指令原一審人民法院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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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定項選擇1993年6月26日,銀川鋁型材廠從中國銀行銀川市支行中湖儲蓄所購買了100張面額100元的定期定額有獎儲蓄存單,存單背面標明中獎率為100%。1993年7月10日,中國銀行銀川市支行公開搖獎,在《寧夏日報》第4版上公布了中獎號碼,同時規(guī)定從1993年7月15日至10月15日為兌獎期限,逾期不兌視為棄獎。在此期間,銀川鋁型材廠始終未去兌獎。1993年10月15日,在兌獎的最后一日,銀川鋁型材廠將有獎儲蓄存單發(fā)給本廠職工,代替欠發(fā)工人的工資。該廠職工王春林領到獎券后,經(jīng)核對,該獎券的號碼003172號中了一等獎,獎金1萬元。王春林即持該獎券到銀行領取了獎金。銀川鋁型材廠得知王春林中獎情況后,認為此獎金應歸廠方所有,沒有及時兌獎,是因廠方主管人員的疏忽大意,未了解中獎情況所致,王春林應將1萬元獎金交回廠里,由廠里按幸運獎贈與王春林1888元。廠方意見被王春林拒絕,因而發(fā)生糾紛。銀川鋁型材廠遂向銀川市城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王春林返還獎金1萬元。銀川市城區(qū)人民法院認為,王春林在銀川鋁型材廠有重大誤解的情況下領到存單,進而取得1萬元獎金,無法律上原因,應為不當?shù)美?,由王春林返還獎金。據(jù)此于1994年5月20日判決王春林于判決生效后15日內返還銀川鋁型材廠不當?shù)美?萬元。王春林向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于1994年8月8日作出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如果王春林向銀川市人民檢察院申請抗訴,若抗訴后再審結果是維持原判決的,該人民檢察院想再次提出抗訴應如何進行?()

A.直接再次向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B.直接向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C.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向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D.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2.不定項選擇1993年6月26日,銀川鋁型材廠從中國銀行銀川市支行中湖儲蓄所購買了100張面額100元的定期定額有獎儲蓄存單,存單背面標明中獎率為100%。1993年7月10日,中國銀行銀川市支行公開搖獎,在《寧夏日報》第4版上公布了中獎號碼,同時規(guī)定從1993年7月15日至10月15日為兌獎期限,逾期不兌視為棄獎。在此期間,銀川鋁型材廠始終未去兌獎。1993年10月15日,在兌獎的最后一日,銀川鋁型材廠將有獎儲蓄存單發(fā)給本廠職工,代替欠發(fā)工人的工資。該廠職工王春林領到獎券后,經(jīng)核對,該獎券的號碼003172號中了一等獎,獎金1萬元。王春林即持該獎券到銀行領取了獎金。銀川鋁型材廠得知王春林中獎情況后,認為此獎金應歸廠方所有,沒有及時兌獎,是因廠方主管人員的疏忽大意,未了解中獎情況所致,王春林應將1萬元獎金交回廠里,由廠里按幸運獎贈與王春林1888元。廠方意見被王春林拒絕,因而發(fā)生糾紛。銀川鋁型材廠遂向銀川市城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王春林返還獎金1萬元。銀川市城區(qū)人民法院認為,王春林在銀川鋁型材廠有重大誤解的情況下領到存單,進而取得1萬元獎金,無法律上原因,應為不當?shù)美?,由王春林返還獎金。據(jù)此于1994年5月20日判決王春林于判決生效后15日內返還銀川鋁型材廠不當?shù)美?萬元。王春林向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于1994年8月8日作出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在本案中,王春林可以基于哪些理由提出再審申請?()

A.原判決遺漏了訴訟請求
B.本案的管轄違反了級別管轄
C.確定民事責任明顯違背當事人約定或者法律規(guī)定的
D.原審法院未向王春林送達起訴狀

3.多項選擇題以下案件中當事人不可以申請再審的有:()

A.已經(jīng)發(fā)生效力的解除婚姻關系的判決
B.按公示催告程序審理的案件
C.已經(jīng)發(fā)生效力的解除婚姻關系的調解書
D.當事人認為調解書的內容不公正的調解結案的案件

4.多項選擇題下列案件中,當事人可以申請再審的有:()

A.一審中被告發(fā)現(xiàn)了新的證據(jù),但隱匿未交,待判決生效后,被告將該新證據(jù)提交法院,同時申請再審
B.因未經(jīng)傳喚,而被缺席判決,當事人甲于判決生效后6個月內申請再審的
C.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搜集主要證據(jù),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經(jīng)調查,未收集到的
D.某案件判決乃依前一生效判決為主要依據(jù)而作出,后案判決生效后3年,前案判決被撤銷,當事人知道此事項1個月后,申請再審

5.多項選擇題再審案件中,人民法院可以認定為"新的證據(jù)"的情形包括:()

A.原審庭審結束后原作出鑒定意見、勘驗筆錄者重新鑒定、勘驗,推翻原結論的證據(jù)
B.當事人在原審中提供的主要證據(jù),原審未予質證、認證,但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C.原審庭審結束前已經(jīng)發(fā)現(xiàn),但是一方當事人故意窩藏的證據(jù)
D.原審庭審結束前已客觀存在庭審結束后新發(fā)現(xiàn)的證據(j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