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簡述學校教育在影響個體發(fā)展上所具有的獨特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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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問答題

案例一:我國明代文人夏完淳5歲知五經(jīng),7歲善詩賦詞,15歲從軍,17歲殉國。德國化學家卡爾·烕特八九歲已能運用六國語言,并通曉數(shù)理化學科,9歲考入萊比錫大學,14歲獲得博士學位。案例二:宋朝王安石寫過一篇《傷仲永》的短文,說江西金溪有個名叫方仲永的少年,小時比較聰明,5歲就能作詩,但由于缺乏良好的生活條件和及時的教育培養(yǎng),十二三歲時寫的詩已不如從前好了,年到20歲左右,則“泯然眾人矣”。
案例三:中國社會上廣泛流傳著“孟母三遷”的故事:戰(zhàn)國時思想家、教育家孟軻幼年喪父,他家住在墓地附近,孟柯做游戲就學埋葬死人。他母親怕對孟軻產(chǎn)生不良影響,就把家搬到集市附近居住。孟軻住在集市旁邊,又去學商販叫賣。孟母感到這也不是教育孩子的環(huán)境,又把家搬到學校旁邊住,使孟軻從小就學習禮儀。
案例四:美國斯坦福大學教授卡特爾對智商在130以上的1528名超常兒童進行了歷時50年之久(從1921年到1972年)的追蹤觀察與系統(tǒng)研究,他的結論是,早年智力測驗并不能正確地預測晚年工作的成就,一個人的成就同智力的高低并無極大的相關,有成就的人并非都是家長、教師認為非常聰明的人,而是有恒心,做事求好、求精的人。

結合上述的幾個案例,分析影響個體發(fā)展的主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