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項選擇題某建筑公司的一位老會計因故離職,該建筑公司聘請徐女士于2013年8月15日接替了元會計的工作,并自該日起,徐女士開始接手財務(wù)工作。8月30日,徐女士與該建筑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由于徐女士的會計職稱級別與原會計相同,雙方在商簽勞動合同時對工資數(shù)額發(fā)生分歧,便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徐女士工資暫定每月3000元,待年底視公司效益情況,再酌情給予一定的獎勵。2013年底,徐女士要求公司按照約定向其發(fā)放獎金,但公司說效益不好,不能發(fā)放徐女士的獎金。后徐女士提出,勞動合同中對其工資的約定不明確,應當按照同樣的工資崗位的員工工資補齊其差額部分,并應補發(fā)其勞動合同簽訂前自8月15日至8月29日的工資。請根據(jù)背景材料回答下列問題:建筑公司應當在類似事件中注意改進哪些做法()

A.在聘用員工后應立即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并在勞動合同中將各項條款規(guī)定明確具體,明確各崗位各級別的工資待遇
B.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不得少付甚至克扣勞動者的任何工資和福利待遇
C.明確各崗位各級別基本工資標準,實行績效工資制度
D.新進人員工資標準,在第一年實行見習期工資制度標準
E.根據(jù)個人表現(xiàn),不斷調(diào)整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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