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項選擇題

2003年2月10日,鞍山市建材廠與鞍山市××銀行簽訂借款100萬元的協議,合同期限為1年。2004年2月10日鞍山市建材廠償還50萬元借款,剩余50萬元本金及全部利息沒有償還,鞍山市××銀行也一直沒有催要。2006年3月11日鞍山市××銀行催還舊債,鞍山市建材廠制訂了還款計劃并與鞍山市××銀行簽訂還款協議。協議載明鞍山市建材廠應當于2006年5月30日前還清全部欠款本金和利息。
當年5月31日,鞍山市××銀行向鞍山市建材廠催款,鞍山市建材廠認為,截至2006年2月10日,未償還的借款的訴訟時效已經屆滿,鞍山市××銀行的50萬元本金及全部利息不再受法律保護,本廠不再負有清償義務;并且訴訟時效屆滿后簽訂的還款協議無效,故拒絕還款。
根據以上情況,回答下列問題:

發(fā)生借貸糾紛金融機構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是()。

A、1年
C、3年
B、2年
D、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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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單項選擇題

甲公司與龍某簽訂一投資合同,約定:雙方各出資200萬元,設立乙有限責任公司;甲公司以其土地使用權出資,龍某以現金和專利技術出資(雙方出資物已經驗資);龍某任董事長兼總經理;公司虧損按出資比例分擔。雙方擬定的公司章程未對如何承擔公司虧損作出規(guī)定,其他內容與投資合同內容一致。乙公司經工商登記后,在甲公司用以出資的土地上生產經營,但甲公司未將土地使用權過戶到乙公司。
2000年3月,乙公司向某信用社借款200萬元,甲公司以自己名義用上述土地使用權作抵押擔保。同年4月,甲公司提出退出乙公司,龍某書面表示同意。
2003年8月,法院判決乙公司償還某信用社上述貨款本息共240萬元,并判決甲公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此時,乙公司已資不抵債,凈虧損180萬元。另查明,龍某在公司成立后將120萬元注冊資金轉出,替朋友償還債務?;谏鲜銮闆r,某信用社在執(zhí)行過程中要求甲公司和龍某對乙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甲公司認為,自己為擔保行為時,土地屬乙公司所有,故其抵押行為應無效,且甲公司已于貸款后1個月退出了乙公司,因此,其對240萬元貸款本息不應承擔責任;另外乙公司注冊資金中的120萬元被龍某占用,龍某應退出120萬元的一半給甲公司。龍某則認為,乙公司成立時甲公司投資不到位,故乙公司成立無效,乙公司的虧損應由甲公司按投資合同約定承擔一半。
根據以上情況,回答下列問題:

乙公司、甲公司和龍某對丙銀行的債務各應承擔責任,龍某應當在()的范圍內對某信用社的債務負責。

A、全部資產
B、200萬元
C、120萬元
D、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