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進行優(yōu)化設計
B.作為確定招投標底的參考依據(jù)
C.修正建設投資
D.撥付和結算工程價款
E.擬定降低成本措施
您可能感興趣的試卷
你可能感興趣的試題
A.進行優(yōu)化設計
B.作為確定招投標底的參考依據(jù)
C.擬定降低成本措施
D.進行施工準備和工程分包
A.建筑工程預算
B.分部工程預算
C.園林綠化工程預算
D.市政工程預算
E.單位工程預算
A.給排水工程
B.采暖通風工程
C.土建工程
D.電氣設備工程
E.爐窯工程
A.單位工程施工圖預算
B.建設項目總預算
C.分部工程施工圖預算
D.單項工程總和預算
A.標準預算審查法
B.對比審查法
C.全面審查法
D.利用手冊審查法
A.工程量主材消耗量造價的單方基本值
B.主材消耗量造價用工的單方基本值
C.工程量主材消耗量用工的單方基本值
D.工程量造價用工的單方基本值
A.審查名稱、規(guī)格、計量單位和所包括的工程內容是否與單位估價表一致
B.審查單價換算是否正確
C.審查預算外調增的材料差價是否取了間接費
D.審查補充定額和單位估價表的編制是否符合編制原則
A.全面細致
B.審查質量高
C.回憶審查工程量速度
D.審查時間短
A.需要精確審計的工程
B.利用標準圖紙施工的工程
C.利用通用圖紙施工的工程
D.要求快速審查的工程
A.全面審查法
B.對比審查法
C.重點抽查法
D.聯(lián)合審查法
最新試題
安裝于陽臺側面的太陽能熱水器鋼支架接地是否可以不出平面圖,僅在施工說明中說明具體做法?
GB50057-2010第5.3.8條要求當采用建筑物的鋼構件或混凝土柱中鋼筋作防雷引下線時,應當利用該建筑物所有柱子,為避免屋頂避雷帶網(wǎng)格過于密集,這里所指的所有柱子是否可理解為建筑物四周和內庭園四周的柱子?
建規(guī)中商場屬人員密集場所,住宅一、二層設置的商業(yè)服務網(wǎng)點是否屬人員密集場所,如是,那設有商業(yè)服務網(wǎng)店的住宅在年預計雷擊次數(shù)大于0.05次時,是否要按二類防雷設計。
根據(jù)新版防雷規(guī)范GB50057-2010第5.3.8條,當利用鋼柱或鋼筋混凝土柱內的鋼筋作為引下線時,是應當把所有垂直支柱作為引下線還是只要滿足專設引下線的間距要求即可?(《建筑電氣》雜志2012第一期P13林維勇的回答中好像要把每根柱子作為引下線)
按照DGJ32/TJ111-2010,政府機關辦公樓單體建筑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單體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都必須設置能耗監(jiān)測系統(tǒng)。但是規(guī)范對于建筑面積的定義不明確,因為建筑面積包括計容面積和不計容面積兩種,界限劃分差異產生了此系統(tǒng)設與不設的爭執(zhí)。
雷規(guī)第3.0.3條將“人員密集的公共建筑物以及火災危險場所”列入第二類防雷。條文中說明中人員密集公共建筑指如集會、展覽、博覽、體育、商業(yè)、影劇院、醫(yī)院、學校等建筑物。審圖中有審圖專家將工廠內根據(jù)計算的年預計雷擊次數(shù)屬三類防雷建筑物的宿舍、食堂列入此列,理由是將建規(guī)內的人員密集場所定義在此處。本人認為有待商榷。建規(guī)中人員密集公共建筑指同一時間內聚集人數(shù)超過50人公共活動場所的建筑,是用來指導安裝疏散指示標志的。如按上理解,所有辦公樓均應按第二類防雷設計。有的地方的審圖專家,對所有建筑都要做防雷設計,有必要嗎?譬如主門衛(wèi),內有火災報警主機、工業(yè)電視監(jiān)控主機等電子設備,應該做防雷設計,但一般的次門衛(wèi)是否只做接地,不做防雷設計。
哪些建筑物屬于人員密集的建筑。
GB50057-2010年預計雷擊次數(shù)大于0.05次/a的學校屬于二類防雷建筑,問題一:年預計雷擊次數(shù)大于0.05次/a的學校食堂、風雨操場是否屬于二類防雷建筑;問題二:幼兒園是否屬于學校建筑執(zhí)行本條規(guī)范。
《建筑物防雷設計規(guī)范》GB50057-2010第4.5.4條第3款規(guī)定,在配電箱內應在開關的電源側裝設SPD,舊規(guī)范為宜,新規(guī)范要求更嚴格,那么,此類配電箱若為雙電源進線,是否必須裝設兩臺SPD?
在《江蘇省綠色建筑評價標準》DGJ32/TJ76-2009第5.2節(jié):節(jié)能與能源利用的控制項中,第5.2.4條與第5.2.7條所述條文要求相矛盾,應執(zhí)行哪一條?